查看原文
其他

悬赏公告

宜春发布
2024-10-23

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

执行悬赏公告(一)



本院在执行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彭华民间借贷纠纷(2024)赣0902执595号案件中,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,申请人提出悬赏执行的申请,现本院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六十六条、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》第二十一、第二十二条之规定,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:

被执行人:彭华,男,1975年生,汉族,地址: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宜春北路99号9栋2单元1602室

公民身份号码:3622011975****3614

执行依据:(2023)赣0902民初5505号民事判决书

执行金额:798943.33元及利息

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有效财产线索(不含本院已经掌握的)使申请人债权全部或者部分实现的,申请人承诺给予线索提供人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%作为奖励。

本院将对线索提供人的身份及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。

联系方式:0795-3552939(袁法官)


2024年10月15日 



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

执行悬赏公告(二)



本院在执行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苏高明民间借贷纠纷(2024)赣0902执1903号案件中,被执行人苏高明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,申请人提出悬赏执行的申请,现本院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六十六条、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》第二十一、第二十二条之规定,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:

被执行人:苏高明,男,1984年生,汉族,地址: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新田镇射鹏村张桥组21号

公民身份号码:3622011984****5233

执行依据:(2023)赣0902诉前调确905号民事裁定书

执行金额:7200元

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有效财产线索(不含本院已经掌握的线索)或被执行人行踪线索使本案金额全部执行到位的,申请人承诺给予线索提供人3000元作为奖励。

本院将对线索提供人的身份及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。

联系方式:0795-3552939(袁法官)


2024年10月15日 




■本文仅供交流学习,若侵犯您的权益,敬请告知删除。


出品:宜春市融媒体中心)

(来: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

编辑:周莹;校对:刘敏;编审:匡昱宣;监制:熊妍华、杨娟)

大家都在看  

公开选调!

住在宜春这8个社区的,恭喜了!

本月20日20时起!宜春这些路段交通管制


继续滑动看下一个
宜春发布
向上滑动看下一个

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

文章有问题?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